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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与管理学院新闻舆论宣传工作管理办法

作者: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 2021-11-05

       为进一步做好工程与管理学院宣传工作,加大宣传工作力度,提升学院整体宣传的层次和水平,推进宣传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内聚人心,外塑形象,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使宣传工作更好地为学院发展建设服务,现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宣传思想工作的意见》文件要求,紧紧围绕学校中心工作,畅通宣传渠道,改进宣传手段,创新宣传形式,扩大宣传覆盖率,不断增强宣传工作的主动性、系统性、前瞻性和战略性,充分发挥宣传工作的舆论引导力、社会影响力和向心凝聚力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学院新闻宣传工作领导,成立宣传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黄文华、李良松

副组长:汤中友、彭友花

成员:刘颖、陆万春、朱婧、肖可成、谢启斌、晏少辉、文清芝、朱哲、程丽萍、李琪、卢茜、谭金彪

三、新闻宣传工作主要内容、职责

1.组长牵头宣传工作,由汤中友兼任办公室主任,作为互联网新闻宣传责任人,刘颖任宣传信息员,其他成员作为网络评论员。

2.由信息宣传员、互联网新闻宣传责任人、组长三级对稿件进行审核、修改、编辑,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

3.信息宣传员负责及时将上报信息上传学院网站和外送学校宣传部。每学期完成一定的稿件任务。

4.辅导员负责涉及学生工作的人和事进行报道。

5.教研室主任负责涉及教学方面的活动、比赛、科研活动、专家讲座、教职工优秀事迹等进行报道。

6.办公室负责对学院重大活动要做到活动前有正确舆论,活动有现场记录(照片、视频等资料的采集),活动后要总结报道。党务涉及党务工作的通讯由办公室落实,审核。

四、新闻发布的组织和管理

1.定期召开学院新闻宣传工作会议。

2.要加强宣传员、信息员、网评员队伍建设。要做好网站、新媒体建设、信息发布、新闻报道、舆论引导等工作。

3.加强选题,深入挖掘、推送师生典型和特色工作。

3.任何宣传稿件未经审核,不得上传上报上网。

4.学院有任何突发事件或教育敏感问题,重大事件发生,未经学校领导小组统一口径,任何教师未经授权不得对事件始末、现状及发展向任何人传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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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萍乡学院工程与管理学院委员

202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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