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工程与管理学院新媒体信息发布规范管理,推动审校工作制度化,确保信息发布准确、及时、安全、有效,净化舆论环境,强化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审核标准
1.政治立场鲜明,主题积极向上,有感染力、影响力;
2.内容真实,时效性强,符合国家政策、我校校情;
3.表述准确,角度新颖,逻辑严密,语言流畅。
二、校对标准
1.用语规范,表述准确;
2.格式规范,版面精美;
3.认真严谨,差错率低。
三、学院网站、校园新媒体的“三审三校”具体流程:
党建、学工、工会等党群业务信息发布流程:信息员初审(校),党委副书记复审(校),党委书记终审(校)。
教学、科研、财务、就创业等行政业务信息发布流程:信息员初审(校)、副院长复审(校)、院长终审(校)。
重大事项或特殊情况,需请示学校主要领导或学校分管领导审定。
四、有关要求
1.坚持正确舆论导向。贯彻落实信息采编发布的各个环节,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创新方法手段,有效引导舆论,自觉抵制各类有害和虚假信息的传播;
2.统一管理规范。完善制度,用“一个标准、一把尺子、一条底线”统一严格管理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各类校园媒体及其采编人员;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进一步规范采、编、发工作流程。
3.严格审核内容。进一步完善内容审核把关制度,切实加强对学院各类网站媒体刊发内容的审核把关,确保信息报道准确客观、导向正确后方可刊发,不得刊发未经核实的信息,不得直接使用、刊发未经核实的网络信息,不得直接转载没有信息发布资质的网站、微博、微信等发布的新闻信息,不得刊发淫秽、赌博、暴力以及其他危害社会公德和违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文字、语音、图片和视频;转载其他信息发布单位的信息报道,不得对原稿进行实质性修改,不得歪曲篡改标题和稿件原意,并应当注明原稿作者及出处。要严格执行自由来稿审核制度,不得直接使用未经核实的自由来稿,涉及重大事项,要依法依规履行报备程序。
4.完善问责机制。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萍乡学院委员会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明确责任人,落实采、编、发各环节管理责任,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对违法违规发布信息报道的,要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中共萍乡学院工程与管理学院委员会
2021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