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学院工程与管理学院欢迎您!

当前位置: 首页   >   办事指南   >   下载专区   >   正文

萍乡学院音乐厅使用申请表

作者: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 2018-04-22

使用单位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使用时间

分至

彩排时间

分至

活动内容

使用须知

1.请严格遵守音乐厅使用管理规定。

2.正式使用前,由使用单位通知保卫部门负责安保执勤。

3.使用音乐厅演出时,只提供一次彩排机会,原则上下午彩排,晚上演出。为切实降低使用成本,彩排期间只提供音响、会议灯和两只话筒,其它设备不予提供。

4.使用单位认真组织观众有秩序出入音乐厅,自觉维护厅内公共秩序和环境,严谨携带零食,穿着背心、拖鞋进入音乐厅。厅内严禁吸烟,不得举行有明火内容的各类活动。

5.必须爱护厅内设施,在使用期间如有丢失或损坏,使用单位要负责修复或赔偿。

6.活动结束后,使用单位要组织人员及时打扫厅内外卫生。

7.如有特殊情况需临时调整使用时间的,本着下级服从上级、个人服从集体、局部服从全局的原则,协调解决。

使用单位负责人

意见

管理单位负责人

意见

分管校领导

意见

备注


版权:萍乡学院 地址:江西省萍乡市萍安北大道211号 邮编:3370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