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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乡学院2013年公开招选高层次人才实施方案

作者:    信息来源: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 2013-10-24

 

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认真做好面向全国公开招选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专业测试和面试等有关事项的通知》(萍组字〔2013〕51号)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萍乡市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专业人才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萍人社字[2011]164号)文件精神,经院党委研究,现就萍乡学院2013年公开招选高层次人才提出如下方案: 

一、招选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岗位条件

具体见《江西省萍乡市面向全国公开招选紧缺急需高层次人才公告》萍乡学院职位表 

三、报名方式及资格审查

(一)由学校和市人社局通过互联网、新闻媒体等渠道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萍乡学院网址:http://www.pxc.jx.cn,萍乡人才网等)。

(二)报名方式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3年7月1日至2013年8月1日。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和网络报名。

应聘者现场报名时,将个人材料原件(需含身份证、学历学位证、职称证、教师资格证、获奖证书及个人简历)和一套复印件直接送至萍乡学院组织人力资源部人事科(鼎新楼2410)。

应聘者网络报名时,将个人材料原件扫描件(需含身份证、学历学位证、职称证、教师资格证、获奖证书及个人简历)电子版本发至我校组织人力资源部人事科电子邮箱(yjzc0603@126.com)(邮件标题请注明姓名、毕业学校、专业和应聘岗位),联系电话:0799-6684356。 

四、招选的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萍乡学院公开招选高层人才工作的领导和监督,特成立萍乡学院公开招选高层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高层次人才招选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组织(人力资源)部,负责日常工作。 

五、招选考核

(1)考核

由市人社局从副教授以上职称人员组成的评委库中临时抽取11-13人组成考核组,对初选人员进行专业测试。专业测试分为试讲和命题答辩两部分。

(一)试讲。由相关系(部)根据专业确定试讲内容,试讲内容为相关系(部)指定教材的某一章节,试讲时间为30分钟。试讲内容确定后,提前一天告知应聘者,应聘者应在专业测试前一天上午9点前到萍乡学院鼎新楼2403进行学历、学位等证书原件的审验和学历、学位信息的网上查询,验证合格后领取试讲内容。试讲成绩占专业测试总成绩的70%,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专业操作技能及大学教师教学基本功。

(二)命题答辩。由学校组织统一命题,建立题库。试讲结束后,随机抽取两道题目对应聘者进行答辩(时间为10分钟),在同一时间进行专业测试的应聘者使用相同的命题。答辩成绩占专业测试总成绩的30%,主要测试应聘者政治思想道德素养、人文素养、心理素质、创新精神等。

(三)最低分数线。为了体现择优录取的原则,我校对各职位专业测试成绩设定最低分数线,低于60分者不予录用。

(2)考核时间:

时间

招聘岗位

面试人数

面试地点

考生候考地点

8月26日全天

机械电子

工程系教师

10

一考场(鼎新楼2424)

鼎新楼2401

材化系与功能材料中心教师

17

二考场(鼎新楼2426)

8月27日上午

外语系

教师

11

一考场(鼎新楼2424)

数学系

教师

2

二考场(鼎新楼2426)

教育科学系教师

3

8月27日下午

教育科学系二部教师

4

一考场(鼎新楼2424)

政法系教师

5

二考场(鼎新楼2426)

8月28日上午

图书馆工作人员

3

一考场(鼎新楼2424)

高教所工作人员

4

设备处工作人员

8

二考场(鼎新楼2426)

8月28日下午

教务处工作人员

4

一考场(鼎新楼2424)

计财处工作人员

3

二考场(鼎新楼2426)

8月29日全天

党政办工作人员

7

一考场(鼎新楼2424)

现教中心

2

二考场(鼎新楼2426)

考核过程市人才办、市人社局、市纪委、市编办、校纪委派员全程参与监督。

 

六、体检、考察

1由市公开招选高层次人才专项办公室及用人单位组织拟招录人选进行体检,根据总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照招聘岗位1:2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体检不合格依次递补。

2用人单位根据专业测试和面试以及体检情况确定考察人选。由市公开招选高层次人才专项办公室派员与用人单位共同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进行综合素质和德行考察,确定招录人选。公示一周后,按萍组[2013]51号文件精神办理。

 

七、录用与管理

拟聘人员聘用等按照《萍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八、其他

1、报考人员必须对本人提供的证件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其录取资格(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实施过程)。应聘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回避制度,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如出现违纪违规情况,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2、咨询电话:0799-6684356       联系人:李少华

监督电话:0799-6684768

 

萍乡学院组织(人力资源)部

2013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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